公诉案件可以和解吗?
公诉案件是可以和解的。可和解的案件主要可分成以下两大类:
1、涉及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真诚悔罪,被害人自愿和解的话,可以和解。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公诉案件请律师作用大吗?
视情况而定。刑事公诉案件,都是由检察院来提起公诉的。受害人一般是不需要来请律师,进行辩护的。但是受害人一方,如果觉得有请律师来捍卫自己权利的必要,也是可以自己聘请律师的,法院一般是不会安排的,而且被害人一方请律师一般都是在刑事案件中的附带民事部分为当事人维权。
公诉案件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